古代花轿的种类及样式繁多,因各地的习俗、贫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亲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轿,罩轿子的帷子都选用大红色的彩绸,并绣有富贵花卉、 丹凤朝阳和百子图等吉祥图案,缀以金、银色,以烘托热闹喜庆气氛。家境富贵之户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轿,轿子的装扮与二人抬的相差无异。到清朝末年,在当时的上海等大城市,许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轿,改用马车等车辆了。民国初期,由于从日本输入的人力车(俗称黄包车)比较轻便快捷,遂在民间广为使用,轿子逐渐被取代。
花轿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采用了浮雕、透雕、贴金、涂银、朱漆等装饰手法,精美华丽,犹如一座黄金造就的佛龛。
。唐高宗时,出身寒族的李义府官居宰相,欲为儿子在这七大望姓中娶个媳妇,竟到处碰壁。李相为此怀怨,便劝说皇帝下诏,禁止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时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规定不论门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属士流。从此这七大高门自为婚姻以保持“血统”的门路断绝了。然而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缚,照样偷偷地议婚论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诏令,便取消了车马送亲、却扇吹奏等一应公开热闹的排场,改为天黑后弄一乘花纱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结婚。对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颁过禁止乘坐“檐子”的诏令,以免这些人家瞒天过海,但都有效一时,风头过后,又见卷土重来。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