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
根据相关评估准则和本指导意见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一、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基本内容?
①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②被评估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③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定义;
④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⑤评估依据;评估方法;
⑥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⑦评估结论;特别事项说明;
⑧评估报告日;
⑨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二、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被
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通常包括:
①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②企业历史状况;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
③市场和客户状况;企业管理状况;
④季节或周期因素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⑤企业运营常规流程;
⑥企业主要资产状况,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主要负债;
⑦企业发展前景;企业、股权等以往市场交易情况;
⑧相关竞争状况;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因素;
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发展前景;
⑩其他需要说明的企业状况。
三、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企业财务状况?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财务分析、调整情况时,
通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被评估企业历史财务资料分析总结,列示能够充分满足评估目的需要和揭示被评估企业特性的若干年度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汇总资料;
②对财务报告、企业申报资料所作的重大或实质性调整;
③相关预测所涉及的关键性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④被评估企业与其所在行业平均经济效益状况比较。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