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使馆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必须到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申请人凭本人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和存折,在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存款将被冻结。如果在3个月内将原始存款证明退还给银行,银行将放行存款。
银行资金凭证”按时限分为“时间点凭证”和“期间凭证”两种。“时间点凭证”:指指定账户在某一时间点的存款余额“时间点证明”:指指定账户从某到某的存款次数。
“时间点证明”银行无风险,可随时提供服务,一般只要当天没有提现即可.功能是确认某个“时间点”有多少钱.“期证”稍微复杂一点.如果需要出具证明未到期的资金,需要办理“不提不提”的注册程序,冻结账户余额。作用是确定某个“期限”内有多少资金。
资金证明本身有没有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物,只能证明有多少帐户在特定时间拥有的钱。
每家银行都出具一张证书。有不同的规定。中国银行开具银行存款证明的方式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款单或存折到任一银行分行办理。中国银行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时,将收取20元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