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且近两年内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完成投资100万元以上都可以申报两化融合。
申报材料
(1)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或实施背景,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特色,项目重点解决的问题,投资分析: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指标分析);(5)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明细表;(6)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100万元。
申报时间
每年9月底前组织企业申报。
政策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委互联网工业推进处,
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