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1、通过《软件企业评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2、通过《软件产品评估》产品流转税:一般纳税人,13%税率,超出3%部分即征即退,不纳入所得税额征收所得税。
山东恒标 联系 董丰珲
3、《软件产品评估》的研发人员,个人调节税:市财政对软件开发设计人员实行专项奖励
软件命名规范
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号
山东恒标 联系 董丰珲
软件产品认定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需要的材料
(1)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软件著作权证书
(4)第三方测试的软件产品所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协会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