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CNAS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机构,负责CNAS认可工作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是:
a.执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b.编制认可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可工作的公开文件;
c.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d.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
e.受理认可申请,组织认可评审,签发认可证书,实施认可后续监督;
f.受理认可申诉,处理认可投诉;
g.开展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意义:
1.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 (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及社会的信任;
3. 获得了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与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 ,有利于消除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
4.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 促进工业技术、商贸的发展;
5.可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
6.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名录》,提高实验室知名度;
7.取得了占领检测和(或)校准市场的主动地位 ,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为了满足社会对测试报告/证书的质量要求,实验室不仅要对测试报告/证书的校核和审定把关,而且要对影响测试报告/证书质量的各类因素进行控制,因此实验室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或消除质量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管理体系的理念去处理好各项质量活动。
为了确保质量体系实施有效、顺利地通过国家认可,在认可前寻求专业的咨询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