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承运各类内置电池,配套电池,纯电池货物到全球135个国家。 无须客户提供任何电池资料,正规出口,只需提供收件人地址即可。 欧洲,美国,东南亚等国家纯电池可以包税包清关派送到门。电瓶,电动车电池,手机电池,纽扣电池,18650电池,手机,电脑,相机,数码产品,蓝牙设备,智能设备,带电设备等均可发到国外,快四天签收。
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对进口国的作用主要有:
(1)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是否给予特定优惠待遇)
(2)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进口货物来源国/地区统计)
(3)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根据原产地确定适用哪些外贸管制措施)
(4)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根据货物的“国籍”身份进行特定管制)
(5)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比如托考依葡萄酒代表了某种公认的特定品质)
国际货物运输货物的收运条件和收运程序:(1)一般规定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3)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收运程序
(1)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和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与运输有关运输文件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2)代理人在收运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完成下列程序:
①着重检查
货物内容
了解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特别应注意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或货物中可能含有危险品。如属于或含有危险品,应按承运人与代理人的有关协议及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的目的地
代理人应了解托运人所交货物是否系通航地点,如目的地无航站时,可建议托运人将货物到达站改为离目的地近的一个通航地点,但收货人栏内仍须填货物的目的地。
国际快递是国与国之间的长途快递,那么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有所颠簸,我们该如何包装才能使得国际快递更加呢?
(1)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损、内物漏出、散失。
(2)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3)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4)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
(5)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1、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好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好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4、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在一包装箱内,轻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运。
*箱内后要塞满填充物,要充实,可用卫生纸、纸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运挪动过程中箱内物品互相翻动、碰撞而受到损坏。
*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
*粉状货物。应保证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多层次包装、悬吊式包装、防倒置包装、玻璃器皿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