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