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按等级考核。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按等级考核。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