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 项中的2 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 万千瓦机组,或2 台单机容量30 万千瓦机组,或4 台单机容量20 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 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 公里;
5、33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 座。
资质信息卡
企业在办理资质之前,必须先获得资质信息卡,然后才能开始在网上进行资质申请。如果资质信息卡遗失,必须及时进行补办,否则会对后续的资质升级和资质延续造成很大影响。
资质办理人员
年龄限制:除特殊规定外,用于资格认定的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等不得超过60岁的年龄限制;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指负责该技术的人员,曾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与过电力项目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主要是负责电力装备的装(修、试),由电监委员会负责。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申请的部门不同,需要办理的材料与施工、设计有很大差别,在上报部门时尤其需要注意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