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海公司进出口权-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申请类型:
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1、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获权企业可以按照经营范围在中国全部关境内以国家规定的各种贸易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业务。
申请上海公司进出口权-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条件
1、主要从事商品流通的商贸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申请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含科研院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的内资企业与本市所有内资企业实行统一标准。
申请上海公司进出口权-申请进出口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 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5、开户行可证;进出口核销员身份证,公司章程原件。
备注:外资公司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