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柱、墙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时、冬季不少于48小时后拆除。需提前拆除时应进行试拆模,在监理单位确认不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非承重模板(墙、柱、梁侧模)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宜不低于1.2Mpa,以能保证砼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承重模板(底模)的拆模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砼强度应符合规定。
拆除跨度较大的梁底模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再向两端。
拆模时不要用力过猛过急,拆下来的模板及钢管要及时运走、整理。
所有模板的拆除均必须征得甲方监理的同意,且附有拆模通知单及拆模强度报告。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及支架应及时清运,并进行清理、整理、刷隔模剂,集中堆放。
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了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来已形成一种行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