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淋系统的改造设计必须紧密结合现行一些规定,同时要结合装修设计方案,合理地进行系统管道及喷头的布置,喷淋系统设计及施工常出现的问题如下: ①未严格按照火灾危险等级选用喷淋系统保护等级,如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业建筑依然采用中危险Ⅰ级进行设 ②喷头间距超标,如中危险Ⅱ级喷淋系统3.8m×3.8m的房间仅布置1个喷头,导致喷头与端墙距离大于1.7m,或为施工方便原有喷头位置不做改动造成喷头与端墙距离过近,或新增设的喷头之间的间距小于1.8m,以上情况都将影响喷头保护半径及喷水效。
一些地方的维护保养标准,消防整改对消防水带也作出要求,如成都地区有以下规定: a)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配件应齐全。 b)消火栓栓口和水带接扣、水枪和水带接扣应相匹配。 c)水带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不大于25m。 d) 消防水带:将消防水带与水源接通,在正常使用压力下,存在漏水现象的,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明确,消防水带存在漏水现象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但也没有使用寿命或有效期的规定。
消防给水设施维护与改造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设单向阀,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6)消防水箱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并能实现自控功能。 (7)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8)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9)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 (10)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11)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混凝土水箱安装时,应安装防水性套管。
消火栓、消防炮系统
1、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主要组件有室内单消火栓、水带、水枪、消防卷盘(又称水喉)、水泵接合器,其中水泵接合器是供消防车从室外向室内消防系统供水的接口,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三种,由接合器本体和止回阀、闸阀、阀、泄水阀等部件组成。
系统主要组成:
1-1室内消火栓
1-2室外消火栓
1-3消火栓按钮
1-4消火栓管网
2、固定消防水炮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消防炮系统按喷射介质可分为水炮系统、泡沫炮系统和干粉炮系统。水炮系统、喷射水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主要由水源、消防泵组、管道、阀门、水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
泡沫炮系统、喷射泡沫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管道、阀门、泡沫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干粉炮系统喷射干粉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主要由干粉罐、氮气瓶组、管道、阀门、干粉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
消防炮塔:固定消防灭火系统一般用于高位安装固定消防炮的装置。
系统主要组成:
2-1水炮给水管网
2-2水炮系统控制
2-3启泵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