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消防工程是现在建筑的一道必要工程,在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过后,会有验收阶段。消防验收也同样是十分重要的,需要检查许多的资料,消防工程验收之后才算是结束,带大家来了解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1.消防监督部门建设审查意见书;
2.图纸联合评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竣工图纸;
5.系统完成表;
6.主要消防设备型式检验报告;
主要设备有:
①或自动报警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等);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定设备;
⑤、消防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消防阀;
⑧、水泵联轴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消防设备(如气体灭火设备)。
7.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明;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道、电线、电缆等;不燃材料、不燃材料应有相关的试验报告,钢材应有材料试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
主要隐蔽工程的记录如下:
(1)管道敷设隐藏工程记录自动报警系统;
(二)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道隐蔽工程的记录;
(3)消防管网隐蔽工程(包括水系统、气系统、泡沫系统)的记录;
(四)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燃气、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水冲洗记录;
13.管道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压力测试记录;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扇安装记录;
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对防排烟系统的调试、联动试验和试运行进行记录;
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及压力试验记录
26、泡沫储液罐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27、阀门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步行街消防设计怎么做?在经济的不断推动下,很多城市都大范围的修建步行街、商业街,这些公共场所都是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消防又是全民一个防范工作,在一个建筑楼修建时必须要进行消防设计,那么你知道步行街消防设计怎么做吗?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要求
(1)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相邻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
(3)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2)步行街参数要求
(1)两侧建筑相对面的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m;
(2)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敞开或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
(3)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4)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
(5)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3)步行街疏散要求
(1)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
(2)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近室外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该层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
4)其他机电及构造要求
(1)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3)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
消防工程维护保养的内容有哪些,消防工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在人们消防意识日益增强的现在,消防工程已经是建筑场所的必要工程。消防工程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就有多工程的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单位应由产权单位负责,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应由产权单位向该使用单位明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日常管理责任。
置消防控制中心,其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监视、管理人员经消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运行状态。
使用管理者应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企业签订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合同,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日检、月检、季检、年检,每年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中介检测机构一次认定性检测。
对自检认定性检测中所发现问题和隐患,该建筑产权者或使用者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人代表或者行政负责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维护保养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包括温感、烟感、消火栓按钮,以及手动报警装置、声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自动控制功能:正压风机与送风阀控制、排烟风机与排烟阀控制、电动防火阀控制、非消防电源切断控制、消防广播控制、其余相关设备(如风机)的控制等。
3.消防用水系统(不包括水管路、水泵本体和非消防控制的阀门)与报警装置:包括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湿式报警阀、消防警铃等。
4.与上述设备设施或其功能实现有关的消防控制系统的辅助配套设备:包括电源、信号传输线路、楼层或区域终端箱、控制模块、检测、探测、调节装置及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