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办公室消防装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万一发生险情时,人们可快速从应急通道中逃生,因此在办公室装修时必须设置消防通道。
在办公室设计之初,许多公司为了方便只保留一个出口,或者干脆把大门进口作为入口。这种消防设计是不合理的设计。如果办公室的出口不够,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适当的改造,以确保至少有两个以上出口。
1.面积>100平方米,办公人数>6人,必须设置两个出口(包括主入口,另一个为疏散门,材料要求耐火1.2h)且近两扇门的边沿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本规范是规范要求,个别建筑因其质量不同,物业对其要求不同);
2.如果面积60㎡~100㎡之间,室内主要通道的宽度应该至少1200毫米;如果面积大于100㎡,室内主要通道应保留至少1400毫米;
3.室内远点与消防疏散出口直线距离不应超过15米;
4.室内有面积大于或等于75㎡的房间,需开两个常规门或一个1400毫米宽的门。
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消防工程是现在建筑的一道必要工程,在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过后,会有验收阶段。消防验收也同样是十分重要的,需要检查许多的资料,消防工程验收之后才算是结束,带大家来了解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1.消防监督部门建设审查意见书;
2.图纸联合评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竣工图纸;
5.系统完成表;
6.主要消防设备型式检验报告;
主要设备有:
①或自动报警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等);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定设备;
⑤、消防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消防阀;
⑧、水泵联轴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消防设备(如气体灭火设备)。
7.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明;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道、电线、电缆等;不燃材料、不燃材料应有相关的试验报告,钢材应有材料试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
主要隐蔽工程的记录如下:
(1)管道敷设隐藏工程记录自动报警系统;
(二)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道隐蔽工程的记录;
(3)消防管网隐蔽工程(包括水系统、气系统、泡沫系统)的记录;
(四)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燃气、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水冲洗记录;
13.管道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压力测试记录;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扇安装记录;
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对防排烟系统的调试、联动试验和试运行进行记录;
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及压力试验记录
26、泡沫储液罐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27、阀门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消防工程维护需要什么资质,火灾时十分可怕的一种灾害,因此各大建筑和场所的消防工程是必须的,维护消防,人人有责。在进行消防工程过后,和维护设备一样,也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一、消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1、如果业主不具备维保能力,需要委托消防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三十二条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2、消防维保单位需要满足从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图怎么做?在城市发展建设中,每一栋大楼要要进行消防设计,保证居住和办公的,消防设计公司再进行消防设计前都要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图纸、审查等,消防设计的步骤也都不能少,看看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图怎么做吧!1建筑类别
1.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要素,审查建筑物的分类和设计依据是否准确。
1.1.1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准确。
1.1.2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审查民用建筑的分类是否准确。
1.1.3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烟花爆竹工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办公建筑、展览建筑、体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老年人建筑、疗养院建筑、旅馆建筑、商店建筑、饮食建筑、宿舍建筑、特殊教育学院建筑、中小学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住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隧道等。
2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2.1审查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1根据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与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相对应的楼层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2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2.2审查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1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是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
2.2.2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时,采用的防火措施是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匹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3建筑构、配件的选用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技术标准。
3总平面布局
3.1审查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3.1.1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酒厂、加油加气站等选址是否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3.1.2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部门审批一致。
3.2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1根据建筑类别审查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应审查民用建筑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
3.2.2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或山型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3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酒厂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疏散与避难设施
5.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出口不少于两个,两个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当只设置一个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
5.1.2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出口的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5.1.4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出口的特殊场所。
5.2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在首层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敞式楼梯不应为疏散楼梯。
5.2.2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间不应采用剪刀式楼梯。
5.2.3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