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商标注销注意事项泉州办理商标注销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的该自然人死亡注销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提供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该企业登记该企业注销证明(包括该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和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是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该法人或组织原登记部门出的注销证明材料;或批准设立该法人或组织的部门出的该法人或组织已经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4)根据规定,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其他证据材料。上述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由保存原件的单位签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已经终止。
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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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4)直接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如您想要注消中国商标,或对泉州商标注销有任何疑问的,欢迎咨询:舒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