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文件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其中,“过户”是指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而车主发生变动的情形。
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车主,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过户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不能过户: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车辆过户,需要卖方携带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还有买方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办理,主要流程如下:1、到车管所大厅后,把以上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就能领取一张《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填写完后,就可以办理“转移受理”。
2、受理完成后,需要将车进行验车处理,也就是对车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拍照。
3、拿着车辆照片贴在车辆检查表上,到大厅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4、新车主把车辆的档案带回上户地的车管所,就可以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完成落户手续。
双方车主也可以在交管12123上办理车辆过户,在交管12123APP在首页点击更多,在业务中心选择“机动车转籍申请”,再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就可以输入转入地了。需要注意,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的话,需要由买方在交管12123上申请。
过户办理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