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建筑装修改造前,必须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施工前办理“施工消防报批”;交工后必须办理“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才能使用,因这些手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一般委托装饰公司代办。
消防系统在专业技术、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它一般由专业写字楼装修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或改造;消防系统的管道、设备与室内装修有着一定的互相影响,通常是配合施工;在后期的维护工作中,也需要建筑装修的一定配合,为减少协调工作量,简化工程管理工作,可以由建筑装饰企业牵头,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喷淋系统的改造设计必须紧密结合现行一些规定,同时要结合装修设计方案,合理地进行系统管道及喷头的布置,喷淋系统设计及施工常出现的问题如下:
①未严格按照火灾危险等级选用喷淋系统保护等级,如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业建筑依然采用中危险Ⅰ级进行设
②喷头间距超标,如中危险Ⅱ级喷淋系统3.8m×3.8m的房间仅布置1个喷头,导致喷头与端墙距离大于1.7m,或为施工方便原有喷头位置不做改动造成喷头与端墙距离过近,或新增设的喷头之间的间距小于1.8m,以上情况都将影响喷头保护半径及喷水效。
消防整改措施:
(1)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志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应增设消防设施、器材;
(2)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或改变使用性质,具有租住功能的自建房不得从事租住业务;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