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审核是纳税义务人的审核、税目和税率的审核、计税依据的审核、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纳税义务人的审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向纳税人发出纳税人《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问卷调查表》,或向纳税人提问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有关问题,分析评价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为确立重点审计项目提供依据。
审计项目的确定。通过上述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拟定审计项目,审计覆盖率和重点,详见《审计项目确认工作底稿》。
编制审计计划。根据所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详细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程序表》;合理调配、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做好时间预算。
根据审查的内容、范围不同,纳税审查的方法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
1. 详查法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审查期内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系统、详细的审查的一种方法。
适用于审查经济业务量较少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2. 抽查法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有选择性地抽取一部分进行审查。
适用于对经济业务量较大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