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美国公司注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根据过往经验,申请主体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 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
- 净资产回报(收益)率高于5%,越高越好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越低越好
- 审计报告(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
- 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
-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备案所需资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 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境内投资企业提交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资料,通过材料对项目的说明论证进行审批。若申请企业是经营限制类行业、主业不相关、无实际经营的投资平台等。如无法说明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