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显著的成效,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企业所属行业
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4.企业人数
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但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5.企业销售收入
两化融合对销售收入无具体要求,规模以上企业。
6.企业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或者将要上的信息化系统
两化融合终审核是打造的新型能力,可以简单的理解借助于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分析利用实现价值效益体现的能力,包括: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需要涉及到生产模块的使用)、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出口工厂专门用来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等各种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生产经营数据的有效利用的情况。
理想的信息系统是工业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可以互通互联,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来进行所有设备管理。
7.财务的持续保障
两化评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需要公司能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各种培训服务等) 可根据实际情况。
8.信息化方面
此项是需要保障信息系统的,有独立的机房或者机柜,保障外人不能随意破坏窃取服务器数据。如果企业系统是云端部署,无独立机房也可以。
两化融合贯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去策划→实施→测评→改进的循环过程。并不是说贯标完了就放弃这个管理机制,而是要以战略目标为前提,打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是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