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即传授讲解的意思,《春秋》有三传(《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传有的阐明大义,有的引申未言之意,有的逐句解释。古语云“圣人作其书,贤者作其传”。传有内传、外传、大传、小传、补传、集传之分。 注,取义于如水注物,对文字古奥、文义艰深之处,略疏典故。注也是通用的注释名词。
春秋末战国时编定撰写的经、传、说、记、诸子书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则一般划到清代末年(这和史的分期有所不同),广义的下限是: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例如旧体诗文集、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之类,一般仍可以划入古籍范围。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西周、春秋时人做了不少四言诗,草拟了贵族间各种礼仪的节目单或细则;还有周人用蓍草占卦的卦辞、爻辞;春秋时诸侯国按年月日写下来的大事记即“春秋”或“史记”。这些,都归祝、史们掌管。其中除大事记是后来史书的雏形外,其余所有的仍都没有编成书,只能算档案,或称之为文献。到春秋末战国初,学术文化从祝、史手里解放出来,孔子以及战国时的学者才把积累的档案文献编成《诗》、《书》、《礼》、《易》、《春秋》等教材,作哲理化的讲解。这些教材叫做“经”,讲解经的记录编写后叫做“传”或“说”,经、传、说以外的记载叫做“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