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所需资料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验资报告书 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任命书复印件3份(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经营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份加盖公章。
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