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的古文字就像两根带子缚了一排竹木简,“典”则像以手持册或将册放在几案上面。但这种典册在殷商时仍不是书,而只是诏令之类的文字,保存起来犹如后世之所谓档案。到西周、春秋时,档案留下来的就更多了。
同时,战国各个学派即后人所谓先秦诸子也有不少论著,并出现了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专著。这些经、传、说、记和先秦诸子论著、科技专著才是中国早的书,早的古籍。《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早的书也就是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书目属于经、史、子、集的各种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认为古籍。
时代久远,传世孤罕的书籍,自然珍贵。甚至虽有明显的文字讹脱,反被视为珍贵版本,这在古今中外都有实例可举。本来“珍”并不等于“善”,罕见的东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谁也不会把珍贵的东西视若粪土。这就在实际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认为,从广义的角度说,凡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应视为珍本;珍本与善本的核心价值都是文献价值,文物价值为基础,文物价值主要是在确定古籍的真赝、年代、版本的基础上得出的,艺术价值对于古籍来说是形式。文物价值、文献价值与艺术价值都高的古籍,无疑是善本;有时候,对于某种价值特别突出的古籍,也应视为善本。
中国历史一般从有史以来到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算作古代史。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下,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以1840年以后的历史就划入近代史。但社会性质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学术文化马上统统起根本性的变化。从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统治结束的七十年间,新撰写的书籍中,绝大部分的内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没有多少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