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F证明、学L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由房屋租赁所出具的租赁凭证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材料及要求: 企业应先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身份识别系统”(如未办理过),具体办理方法请查询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申请企业需向省局行政审批系统上传以下附件材料(系统上传功能开通前,企业需向所在地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一)首-次备案: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在“器械经营企业电子申报端”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 *注:备案表若打印需用A4纸,不得手写,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word,jpg);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将word,jpg格式电子稿打包为rar形式上传);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员工花名册)(word,jpg); 5.企业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将word,jpg格式电子稿打包为rar形式上传); 6.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word,jpg); 7.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各环节相关记录表格)等文件目录(word,jpg); 8.经办人授权证明(word,jpg);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word,jpg); 10.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若上传系统的资料不全,则需提交纸质版资料。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格式要求: (1)申请材料的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2)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3)申请材料应清晰、整洁,每份申请材料均应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 (4)在每项文件的di一页作一标签,或用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项目编号; (5)用档案袋将报送的材料装好,档案袋需使用封面(格式见“档案袋封面格式.doc”),在袋面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注申请材料审核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人员姓名(需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如是医疗器械注册专员请提供姓名(需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及备案凭证号。 2、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标准一式两份,其他资料各一份。(附件1~附件5另附,无需与整套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各项(上市批件、标准、检测报告、说明书)申报资料中的产品名称应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产品名称实质性内容相对应。若有商品名,应标注商品名。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4、申报资料受理后,企业不得自行补充申请,但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补充申请。 5、生产企业在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应同时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注册标准及备案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具体要求见《关于调整医疗器械说明书备案内容的通知》(食药监办[2008]125号),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本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6、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应提交生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生产企业负责人办理时);或者生产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注册申请事务办理人员的授权书及该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非生产企业负责人办理时),身份证明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7、如某项申请材料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相关豁免条款的规定,或符合国家局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应提交相应的说明文件。 8、本指南已明确要求提交原件的,不得提交复印件。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注1:企业应自行保存1份注册申报资料复印件以便注册核查用。(若注册申请未获批准,整套注册申报资料不予退还,申请人可凭复印件申请换回原件。)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1)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 (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同; (3)“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所提交的产品标准、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中所用名称、规格型号一致。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1)资格证明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申请注册的产品应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内;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技术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特点、工作原理、结构组成、预期用途; (2)产品技术指标或主要性能要求确定的依据; (3)产品设计控制、开发、研制过程; (4)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及说明; (5)产品检测及临床试验情况; (6)与国内外同类产品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