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
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
在世界发达国家,会计中介机构被形象地比喻为“经济警察”。1997年,自国有企业的年终财务决算全部交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微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的活动空间得以扩大,监督作用得到加强。
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者。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计,首先要对企业遵守制度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因为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等各有相关的规则,会计师事务所往往通过分设、入股等方式和相同名字或相似名字的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保持密切关系。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往往将其业务拓展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管理资讯、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等领域,也往往是通过新设公司的方式来介入。
在事务所执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都是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是事务所的核心人物,另外聘用大量的审计助理,做具体审计工作,实际工作一般都相当累,时间长任务重,出差多工作量大。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