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会计师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
我所专业人员结构合理,队伍年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娴熟专业技能、熟悉政策法规,具有在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各类财务审计、企业尽职调查、财务咨询、企业改制上市策划、企业内控体系设计及风险评估、业务流程再造、税收策划、司法鉴定、验证资本金等项专业工作。并能解决审计、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需要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的,本所注册会计师及审计专业人员将提供下列专业专项审计服务: 年度会计报表设计和外汇年检;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企业改组改制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特定项目审计·特定项目审计·注册资本验证及年检·经济案件司法鉴定。
会计顾问处承办下列业务:
①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帐报告书;
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
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
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
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
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
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