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做的总结,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因此,审计报告可以对审计工作质量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起证明作用。通过审计报告,可以证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实施了必要的企业亏损审计程序,是否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发表审计意见,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审计报告,可以证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履行情况。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年检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该意见具有鉴证作用,得到了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是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依据。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主要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做出判断。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主要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来判断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进行投资决策等。
会计事务所的工作职责是: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5、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等业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需要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的,本所注册会计师及审计专业人员将提供下列专业专项审计服务:
年度会计报表设计和外汇年检;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企业改组改制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特定项目审计·特定项目审计·注册资本验证及年检·经济案件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