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致力于社团审计服务,多年经验,效率高,服务周到。社会团体审计,是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对年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出具社会团体审计报告。通常该审计报告提供给管理层和理事会。
审计所需资料:
1、单位章程复印件;
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备案复印件;
3、审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或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各项税务报表;
4、审计期间的总账、明细账、及会计凭证;
5、审计期间及截止日的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审计截止日固定资产盘点表(见附表或单位自制表格,内容与附表相同的可替代);
7、审计截止日存货盘点表(见附表或单位自制表格,内容与附表相同的可替代);
8、审计期间债权债务明细表(见附表或单位自制表格,内容与附表相同的可替代);
9、审计期间对外投资依据包括:投资协议、验资报告、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及审计期间的会计报表;
10、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变更验资报告及;开办资金原始资料(首次由我所审计的单位);
11、上年度(审计期间)的审计报告;
12、有关对外的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借款协议、购销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捐赠协议等);
13、各项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等复印件;
14、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汽车行驶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
15、审计期间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
16、其它相关资料。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