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项目投标的时候都会被要求提交本企业上一年度或者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招投标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需要申请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核准通过执行审计,对财务报表的下列类型发表审计报告意见,审计的基本工作内容即计算、报账、核算、管账等会计材料等财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公司的内控规定是否完善等事项的审计报告,是对应收支、经营结果和业务浮动的非主观评估。
招标文件中通常会要求提供完整的招投标审计报告,或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往往容易忽略了完整这两个字。投标文件中保证资料完整需要注意以下的三项:
1、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我们常说的“三表一附注”;
2、 在审计报告中附注带有审计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
3、 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
审计时要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发布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以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对于不合规的内容应及时予以纠正;审查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由于不一致而造成问题的,应该查明责任。避免招标文件不规范而导致招标工作被动、招标人与投标人发生纠纷等问题的发生。
标底价的审计。标底是招标人对所要招标设备物资的预期价格。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因此,标底的审计是对招投标工作审计的重要环节,因为对于设备物资采购招标,价格竞争是招投标竞争方式直接、集中的体现。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价格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影响竞标、评标的准确性,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对标底审计应重点审计标底的确定依据、标准和计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