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审计所需要的时间依赖于审计的目的,审计范围、项目涉及的会计期间、审计工作量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流程等,一般包括外勤审计时间和汇总报告时间。 规模小的事业单位一周内可以出具审计报告,规模大的社会团体单位时间会长。具体审计时间按照审计计划安排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所下的定义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一般审计目标概括了会计报表各项目审计共同具有的方向和应达到的目的,是注册会计师拟定单个项目审计计划、实施单个项目审计程序的指南。通常我们把针对单个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所确定的目标,称为项目审计目标。在以上涉及的三类审计目标中,审计总目标是抽象、层次高的目标,它针对会计报表整体的审计而言;一般审计目标受审计总目标的制约,是概括化的、居中间层次的目标,它针对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共同具有的某些属性而言,适用于所有项目审计;项目审计目标受一般审计目标的制约,是具操作性的、居低层次的目标,它针对单个项目审计而言,仅适用于单个项目审计。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包括审计总目标、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在内的各层次审计目标,以指导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