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流程:
1、会计师事务所和社会团体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确定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收费等;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2、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下发委托方审计准备的资料清单;
3、被审单位按照资料清单准备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4、现场审计阶段;
5、审计情况汇总和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6、与被审社会团体单位交换意见;
7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审计是指专业审核,涉核实公司的会计文件及相关凭证,以便就公司账目的公正性、一致性和符合一般认可的会计原则上表达意见。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不仅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
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
一般审计目标概括了会计报表各项目审计共同具有的方向和应达到的目的,是注册会计师拟定单个项目审计计划、实施单个项目审计程序的指南。通常我们把针对单个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所确定的目标,称为项目审计目标。在以上涉及的三类审计目标中,审计总目标是抽象、层次高的目标,它针对会计报表整体的审计而言;一般审计目标受审计总目标的制约,是概括化的、居中间层次的目标,它针对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共同具有的某些属性而言,适用于所有项目审计;项目审计目标受一般审计目标的制约,是具操作性的、居低层次的目标,它针对单个项目审计而言,仅适用于单个项目审计。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包括审计总目标、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在内的各层次审计目标,以指导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