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暂行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方可从事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等证券相关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则需要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合伙事务所,另外一种是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