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已经取消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级资质 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一级资质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