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需要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施工建筑,因为有资质的企业,才能保证施工的,施工的质量,才能让客户放心。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建筑资质,那么很难在如此多的拥有资质的企业当中生存下去,而且客户看企业,主要就是看资质,资质作为一个建筑企业必备的证明,有非常大的作用,是客户的。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