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资历的专*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和立项书有署名);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着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4)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文件表彰;
(5)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6)获得发明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2项(均为完成人)。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具备相应的专*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