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部分的车用电子产品,E/e-mark的技术要求主要为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对于E-mark,法规为ECE 10.02,e-mark为95/54/EC。两者的技术要求基本相同,要求整车或车载元部件的电磁骚扰的近场(1m测试距离)分别满足宽带和窄带的限值要求。同时,对于车辆行驶控制相关的元部件满足电磁辐射的抗干扰要求。
从2006年1月,e-mark的新指令2004/104/EC将取代95/54/EC。新指令对电磁干扰发放的限制与旧指令相同,但对需要进行抗干扰测试的产品的功能范围有所明确和扩展。
产品范围:
车载DVD、车载导航仪、车载MP3、车载MP4、车用吸尘器、车载电话、车载冷冰箱、车载充电器、车载显示器、车载音箱等。
执行标准:
2004/104/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