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审计事务所,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有其独立性。因此,也具有其证明作用。通过审计,证明被审计单位报出的各种信息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提高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主要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 (令 [2004] 第 400号);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 [2004]7号);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
法》 (民政部令 [2006] 第 30号);《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
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9]56号);《关于
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 [2011]23号))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基金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民政部及其基金会管理机构
委托人:基金会理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熟悉基金会运作流程和控制;精通与基金会管理
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