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苏州312国道机电五金城旁

    联系:王经理 蒋经理

    手机:

    小程序

    昆山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商业汇票兑现

    2024-11-29 11:03:01 63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利率)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成本有着较大的影响,那么影响承兑汇票贴现费用的因素到底有哪些呢?

    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和哪些因素有关?

    1、与票额大小有关

    小票额的票据,一般是根据票面金额收取贴现费用。因为其贴现利息数额很小,但所走的程序却一点不少,一般银行不是特别感兴趣。

    2、与出票行有关

    贴现费用与出票行即承兑汇票的签发行(承兑行)关系密切,一般说来,受信用程度及保付能力的影响,国家控股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出票贴现利率,第二类是地方性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如大连银行、盛京银行、哈尔滨银行、北京银行等,贴现利率中等。第三类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出具的承兑汇票,收取的利率,有的甚至拒贴。

    3、与贴现时间及到期日有关

    一般票据承兑期限分为6个月、一年,离到期日越近,那么付出的贴现利息越少。

    4、与贴现银行有关

    由于各家银行规定不一,同样一张票据,在不同银行贴现利率差别很大。

    5、与贴现地区有关

    在经济发达的深圳、广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贴现比较集中,贴现量大,因此这些地区贴现利率要低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贴现利率要高于上述地区,偏远地区要高于中间城市。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下面几项也将影响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利率)。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本票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汇票具有支付、信用、结算等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汇票的使用越来越方便,为了可以使大家可以更加方便的使用汇票,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下承兑汇票的贴现规则。

    1、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

    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而且,在接受承兑后,还须在汇票正面证明。“同意按汇票要求到期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销承兑。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

    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为企业向银行提供担保。

    3.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担保。

    4.执票人获得票款前的提示

    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因为汇票一般由债权人执存,在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在谁手中,只有在持票人出示汇票进才能办理承兑。要付款,必须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票据法一般规定有提示日期,付款在执票人提示后,应做出付款与否的答复。由于汇票的到期日是从承兑日算起的,所以持票人应尽可能早承兑,付款人在承兑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提示票据是执票人取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必须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5.汇票被拒绝承兑,需写“拒绝证书”

    执票人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如果付款不予承兑或无法承兑的,都属于拒绝承兑行为,汇票被拒绝承兑后,除事先说明虽除作拒绝证书外,汇票的执票人应让付款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写出“拒绝证书”,拒绝证书上要写明拒绝理由、金额、年月日等内容并签章。执票人持“拒绝证书”可向汇票转让的前背书人或其它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二)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开户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五)满足开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101883 次     店铺编号3322283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杨宇    

    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