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单位管理机构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要求。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