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履约保函都是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前后向银行申请的,有些比较大的项目工程工期往往估算的不准确,具体的完工工期很难确定,合同中一般协议是由业主觉得施工进度后来确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此时,这就会牵扯到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确定和履约保函延期的问题。相信很多业主和承包方都不太了解这方面,只是以为银行保函只在履约保函上说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而不了解履约保函还可以延期。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1)、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2)、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用工程结算款抵押,也是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两者的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担保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保函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