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
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
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
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和扣减税款报告,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除此之外,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损失的签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
一、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方面产生执业风险的因素
(一)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
(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
(三)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
二、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