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的专*1、工程建筑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2、机械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冷冻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3、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4、其它(消防水电工程师、采矿工程师、船舶技术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工程师)二、申报对象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三、职称的分类及其正常申报条件1.中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评为中级职称。(2)硕*研究生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担任助理职称两年以上。(3)大学本*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4)大学专*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5)中*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2、高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技术四年以上。(3)大学本*毕业,从事专*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4)大学专*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5)中*毕业,从事专*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