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铝铁回收再生加工,一般经过以下四道基本工序。
(1)废铝料的备制首先,对废铝进行初级分类,分级堆放,如纯铝、变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混合料等。对于废铝制品,应进行拆解,去除与铝料连接的钢铁及其他有色金属件,再经清洗、破碎、磁选、烘干等工序制成废铝料。对于轻薄松散的片状废旧铝件,如汽车上的锁紧臂、速度齿轮轴套以及铝屑等,要用液压金属打包机打压成包。对于钢芯铝绞线,应先分离钢芯,然后将铝线绕成卷。
铁类杂质对于废铝的冶炼是十分有害的,铁质过多时会在铝中形成脆性的金属结晶体,从而降低其机械性能,并减弱其抗蚀能力。含铁量一般应控制在1.2%以下。对于含铁量在1.5%以上的废铅,可用于钢铁工业的脱氧剂,商业铝合金很少使用含铁量高的废铝熔炼。目前,铝工业中还没有很成功的方法能令人满意地除去废铝中过量铁,尤其是以不锈钢形式存在的铁。
再生铝的主要设备是熔炼炉和精炼净化炉,一般采用燃油或燃气的专用静置炉。我国的再生铝企业是位于上海市郊的上海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有两组50t的熔炼静置炉,一组40t燃油熔炼静置炉;一台12t的燃油回转炉。小型企业可采用池窑、坩埚窑等冶炼。
近年来,发达国家在生产中不断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技术创新举措,如低成本的连续熔炼和处理工艺,可使低品位的废杂铝升级,用于制造供铸造、压铸、轧制及作母合金用的再生铝锭。的铸锭重13.5t,其中,重熔的二次合金锭(RSI)可用于制造易拉罐专用薄板,薄板的质量已使每支易拉罐的质量下降到只有14g左右;某些再生铝,甚至用于制造计算机软盘驱动器的框架。
在废铝的再生过程中,对于再生铝的熔炼及熔体的处理是保证再生铝冶金质量关键工序。铝熔体的变质与精炼净化,不仅可以改变铝硅合金中硅的形态,净化了铝熔体,而且能够大大改善铝合金的性能。铝熔体的精炼变质与净化,目前多采用Nacl、NaF、KCI及Na3AIF6等氯盐和氟盐处理,也有的采用C12或C2C16进行处理。
采用含氯物质精炼废铝熔体,虽然效果较好,但其副产物AICI3、HCl和Cl等会对人体、环境及设备都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人们正在力图改进处理工艺,选用、低毒的精炼变质材料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如选用N2、Ar等作为精炼剂,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市售的所谓“无公害”精炼剂,其基本成分为碳酸盐、硝酸盐及少量的C2C16,因仍有少量氮氧化物、氯气排出,也不能完全消除环境污染。
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用稀土合金对再生铝进行变质、细化和精炼的工艺,有望使废铝回收冶炼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该工艺充分运用稀土元素与铝熔体相互作用的特性,发挥稀士元素对铝熔体的精炼净化和变质功能,能够实现对铝熔体的净化、精炼及变质的一体化处理,不仅简洁,而且能够有效地改善再生铝的冶金质量。在处理的全程中均不会产生有害的废气和其他副产品。
以易拉罐为例,易拉罐是一种常用的消耗品,用过即废,循环周期很短。而易拉罐所用材料是一种档次较高的铝合金,回收价值高,经过回收利用后,可再制成易拉罐,多次重复循环使用。同时,回收利用易拉罐可以节约大量电力,用废铝生产铝材所耗的电仅相当于从矿石中提炼铝耗电量的5%,回收利用一个易拉罐节约的电够20英寸电视用3个小时。因此,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废旧铝易拉罐的回收和利用都很重视,回收再利用率也不断提高。
目前,国外废易拉罐的利用途径主要是:1、生产炼钢脱氧剂;2、生产再生铝锭;3、生产一种近似纯铝锭的产品,做合金配料的原料;4、熔炼成原牌号(3004)的铝合金,直接用于生产易拉罐。其中,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的铝合金是途径。美国目前使用的易拉罐有2/3是用废旧易拉罐熔炼生产的,
而我国易拉罐再生利用在资源配置上存在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铝合金的企业。多数废铝易拉罐被作为添加料用于其它领域的生产,或作为非标铝锭使用。真正被还原生产的并不多。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废铝易拉罐的回收、储运、分选、预处理以及熔炼加工过程还处于粗放式生产阶段,使易拉罐这个高价值的废铝资源被降级使用,特别是小企业普遍采用混炼的生产方式,从而造成了资源效用的浪费。
而随着经济的增长,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易拉罐的需求量也水涨船高。目前铝罐年消费量在300亿只左右,其中中国100多亿只,每年我国至少产生16万吨废易拉罐,据预测,2010年,全国易拉罐用铝更将达到29万吨。因此,如果能很好地回收利用这些废易拉罐,将会有很高的环境、资源和经济效益。
废易拉罐 1级:由清洁的易拉罐组成,表面上涂漆无漆均可,不含铁等其它夹杂物;2级:易拉罐压块,不允许含夹杂物,密度在0.5—0.75之间;3级:易拉罐包,不允许含夹杂物,密度在0.22—0.35之间; 包块中不能含有其它夹杂物,罐中不可含有残留的液体
废机器零部件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造铝合金、铝硅合金 GB3190GB8733GB8734 。1级:同一牌号无锈蚀无油污、无夹杂;2级:混合废料无锈蚀无油污,无夹杂;3级:同一牌号,表面油污及夹杂物〈2%;4级:不同牌号,表面油污及夹杂物〈2%; 1、 加工制造厂产生的残次品;2、 废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机体、汽缸盖、减速机壳、活塞、轮毂;3、摩托车零件;4、 泵壳、电机壳、叶轮;5、 废家用电器零部件;6、 废发动机零件;7、 其它废机器零件,夹杂物的含量由供需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