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回收是指拆除废弃 家电并报废其零件以进行再利用的过程。回收器具其原始或其他目的,涉及拆卸,除去有害成分和破坏设备到回收材料通过粉碎、分选和一般分级。设备的丢弃率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增加。这种相关性直接导致适当处置的问题。可回收的电器的主要类型是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电脑。回收家电时,可以将它们视为有价值的资源。如果处置不当,设备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并破坏生态系统。
尽管家电回收相对较新,但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电子废物的法律和法规。日本、瑞士、瑞典、荷兰和德国是早建立家电回收利用的国家。
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洗衣机、旧电视、冰箱等,对这一系列的家用电器使用及回收时必须检查以下几点。
1、旧家用电器品质要求;
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B4706.1规定的要求。其中,音频、视频类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B 8898规定的要求。
2、旧家用电器的要求;
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二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十年。
3、旧家用电器的环保、卫生要求;整机应清洁、卫生。
4、从要求,环保、卫生要求,适用要求等基本方面对使用过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品质达标者为旧货,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品质不达标者为废品,不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
废旧家电和废旧家具一样,是令人的东西。“废旧家电”指家庭废弃、排放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等14大类,属于电器电子垃圾,这些废旧家电来自家庭日常生活却不属于生活垃圾。我国年度报废家电上亿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市场大,参与回收利用的企业达2.65万家,但废旧家电的收集与回收利用运行不畅,需要理顺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