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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消防检测公司,品质见证实力

2022-07-17 04:45:01  294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火灾探测器的验收注意事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由具有对消防系统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系统性能检测,在取得检测数据报告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主管部门提请验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报表,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一)系统竣工表;(二)系统竣工图;(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调试报告;(五)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火灾探测器的类型、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在进行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2)探测器应能输出火警信号,且报警控制器所显示的位置应与该探测器安装位置相一致; (3)探测器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实际安装的探测器的数量、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探测器周围0。5米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中心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应小于0。5米;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探测器距离电风扇的净距离不小于1。5米,距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不小于0。3米;对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起联动作用的探测器器应安装在距离防火卷帘门、防火门1~2米的适当位置;探测器在宽度小于3米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应不超过10米,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不超过15米,探测器距离端墙的距离应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及梁对探测器的影响应满足规范要求;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测器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厘米的余量。

酒店相关部门消防管理目标不甚明确,管理机构不健全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酒店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虽有制度但执行制度不彻底,造成酒店消防设施带病运行或者故障停机。 有些酒店因经营需要将部分场地对外招租,而又存在对租赁场地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现象。 全员参与,切实加强酒店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酒店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的思想,克服重生产,轻的错误思想倾向,要切实认识到是实现酒店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由于酒店存在设备繁多,人员集中,建筑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竖向管道井多等特点,酒店消防设施一旦关键时刻不能发挥作用,后果将不堪设想。酒店管理层必须从这些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到管理中的中心重点,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工作班子,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抓好消防工作,抓实酒店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酒店应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手段,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一方面,可利用黑板报,标语,交班会议等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消防设施常识的专门培训,特别是对于消防设施的管理,值班,维护人员要采用诸如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以适应酒店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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