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
而担保公司自己在银行存了一定金额的资金,从而换取了银行的保函的额度,如果投标人违约的话,银行会扣除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担保公司承担了风险,也赚取相应的服务费。因此说,担保公司是投标保函的办理人。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