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2、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等文件;
3、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
4、进行公告;
5、向专利局提出实质性审查申请;
6、审查通过后,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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