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应为山东保护中心的备案单位。备案单位是注册或登记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关备案的具体规定
该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硬件、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及智能硬件、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另外,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专利预审案件可以通过山东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系统进行提交。山东保护中心预审系统
3、在申请数量上当然也有着数量的要求,每家单位每个月申请发明专利不得超过1件
4、 预审案件的分类号应当属于山东保护中心服务的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