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操作需要注意的规则:
(一)汽车吊司机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车独立操作。
(二)司机应熟知汽车吊的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操作规程,并要按规定严格执行。严禁酒后或身体有不适应症时进行操作。
(三)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作业场地是否平整坚实,支腿是否牢固,操作手柄、制动器及其它操件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在确认没有异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在吊钩升降时,必须做到工件在车尾方向起吊,起吊时必须先进行试吊,要避免起吊过高,尽量减少物体在空中停留时间,被吊物起落时速度要缓慢均匀。
(五)作业时,要勤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当起重臂仰角很大时,应先将吊物下放到停放位置,在保持吊索张紧状态下,将起重臂放低、松绳、摘钩。
(六)起重臂抬落回转时必须做到:起吊重物时,不得落臂。在落臂时油门要小,抬臂时油门要大,回转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反转,负重在接近额定重量时,不得在离地面0.5m以上空中回转。
(七)严禁吊重行驶,在行驶时必须将起重臂放在托架上,吊钩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八)工作完毕后,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转弯要慢,下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空档滑行。
1、吊车出租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技术交底。
2、吊车租赁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吊车起重机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车起重机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机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吊车起重机吊装作业。
10、吊车起重机租赁出租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吊车起重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吊车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车起重机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1、必须按照起重吊装的特性曲线进行。
2、根据被吊装设备或构件的就位位置、现场具体情况等确定起重吊装的站车位置。站车位置一旦确定,其幅度也就确定了;
3、根据被吊装设备或构件的就位高度、设备尺寸吊索高度等和站车位置(幅度),由起重吊装的特性曲线,确定其臂长;
4、根据上述已确定的幅度、臂长,由起重机的特性曲线,确定起重机能够吊装的载荷;
如果起重机能够吊装的载荷大于被吊装设备或构件的重量,则起重机选择合格,否则重选。
5、南京起重吊装在吊装前必须对。吊车站立位置的地基进行平整和压实,按规定进行沉降预压试验。在复杂地基上吊装重型设备,应请专业人员对基础进行专门设计,验收起重吊装时同样要进行沉降预压试验。
起重吊装滑移吊装法:主要针对自身高度较高的高耸设备或结构,如化工厂中的塔类设备、火炬塔架,电视发射塔,桅杆,烟囱,广告塔架等。
旋转吊装法的基本原理:是将设备或构件底部用旋转铰链与其基础连接,利用起重机使设备或构件绕铰链旋转,达到直立。
起重吊装人字桅杆扳立旋转法主要针对的是特别高和特别重的高耸塔架类结构;
液压装置顶升旋转法主要针对的是卧式运输、立式安装的设备,适合应用在某些吊装空间特别狭窄或根本没有吊装空间的场合,如地下室;
起重吊装无锚点推吊旋转法实际上是“人字桅杆扳立旋转法”的一种扩展应用,适用于场地特别狭窄,无法布置缆风绳,同时设备自身具有一定刚度的场合,如石化厂吊装大型塔、火炬和构件等。
超高空斜承索吊运设备吊装法:适用于在超高空吊装中、小型设备,山区的上山索道。